【本文来自《河南学校宿舍火灾致13死,老师当宿管被判六年,冤不冤?》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基层安全工作的老同志,我认为法院判决是公正的。安全工作无小事,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灾难。如果宿管员平时对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上级通过正式方式进行了示警和提醒,则在此案中是无辜的,处罚应该是轻很多。可是,她没有尽到自己应该的责任。但是,如果她进行了口头警示,但无法提供证据,那只能说,她不知道该如何尽到自己的责任。不要认为自己无责任,只要领这份薪水,就要尽责。如果有人恰好处于这种地位,明明发现了安全隐患,也向领导进行了提醒,但领导却置之不理怎么办?其实也好办,自己打一张安全隐患提醒,张贴到宿舍醒目的地方,证明自己也尽到了责任,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