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免费乘车说取消就取消?民生政策岂能随意叫停?,多地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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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湖南怀化溆浦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一则通知,明确2026年1月1日起取消老年人免费乘车,所有乘车统一按正常票价收费。这家承担当地主要公交运营的企业,私自叫停老年免费乘车福利,因触碰政策红线和民生底线,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争议,也折射出当前基层公益服务保障的明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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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日常乘坐公交的次数不多,但这起事件关乎公共政策的严肃性,更直接涉及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值得深入探讨,有必要谈谈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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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规定和决策程序来看,这家公交企业的行为明显是失当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早就明确要求,城市公共交通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政策,把老年免费乘车的规定细化落实。作为一家接受公共资源支持、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企业,公交公司没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就擅自调整直接影响老年人权益的民生政策,违背了公共服务的基本决策程序。好在溆浦县交通运输局很快作出表态,明确这份通知是企业私自发布、并未获得批准,若企业违规收费将依法处罚,同时迅速约谈企业要求撤回通知。这一表态清晰划定了政策的刚性边界,也提醒相关企业,民生类公共政策的调整,绝不是企业单方面就能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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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给出的两条理由,虽然笔者能理解他们的现实无奈,但这些无奈绝不能成为向老年人转嫁负担的借口。企业提到的第一个理由是补贴未落实,第二个则是老人乘车的意外伤害成本高。先说说补贴问题,公交行业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公益属性,因为执行老年免费乘车这类政策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补贴兜底是各地通行的保障机制,国务院相关文件也明确要求地方建立合理的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此前国内不少地方的公交企业都遇到过类似困境,最终都是通过完善补贴政策、优化保障机制解决的,从来没有哪个地方会选择牺牲特殊群体的权益来给企业脱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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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意外伤害成本高这个理由,就更站不住脚了。按照这家公司的逻辑,是不是以后老年人都只能待在家里,不能去任何公共场所了?事实上,老年人乘车的意外伤害责任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各地也有成熟的解决办法,比如通过财政统一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来分散风险,企业完全可以借鉴这些经验,而不是简单把风险和成本转嫁给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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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老年人免费乘车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部分老年人乘车可能会与上班族争抢乘车资源。但这个矛盾属于小学生级别的,完全可以通过细化政策来协调,比如让老年人实行非早晚高峰区间乘车享受免费福利。这就像很多城市在公交车道管理上规定早7时至9时社会车辆不得驶入一样,老年人乘车也可以规定7时至9时为非免费乘车时段,岂不皆大欢喜?通过明确时间范围划分使用权限,既保障了特定群体权益,也减少了资源冲突,何苦用直接取消这种争议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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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本不该发生的事件发生了,给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了个醒。对主管部门来说,一方面要加快落实补贴资金,建立稳定的成本补偿机制,让企业的政策性亏损有合理兜底,避免企业因为经营压力影响公益服务;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日常监管,提前预判企业可能遇到的经营困难,及时介入协调解决,防止类似的违规通知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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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交企业而言,即便面临线路停运、成本高企的困境,也应该坚守公益定位,通过合法渠道向主管部门反映诉求、争取支持,而不是采取触碰民生底线的极端手段。地方财政对老年人免费乘车给予补贴,这是有明确法律依据与国家政策规定的刚性要求。为什么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公交企业都能顺利申领并获得该项补贴,唯独你溆浦公交公司落实不了?难道不应先从自身查找根源?从各地补贴申领的规范流程来看,企业主动申报、精准对接相关部门是政策落实的重要环节。结合当前情况分析,怀化这家公司会不会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上存在明显缺陷,才导致补贴迟迟无法落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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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固然要主动为企业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也应主动提升与政府沟通协作的能力,积极配合政策落实、反馈发展诉求。双方相互尊重、彼此支持,才能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尤其对于公交这种享受财政补贴的公益类企业而言,学好与政府的沟通协作本领、精准对接政策导向、高效落实公益服务责任,是保障自身稳健运营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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